劳动局
 



长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长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属政府机构,自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的领导班子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组织和带领劳动保障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三条保障线”政策,全面巩固扩大 “两个确保”成果,深化改革、强化管理, 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力打造出一个“环境优美、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并一举成为“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集体”,为全县的经济发展架起了“高速公路”。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省、市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承担着全县劳动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劳动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管理、职工退休管理、 退伍军人安置、劳动力市场整顿和全县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业务。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劳动监察股、劳动仲裁股、培训开发股、社会保险股、就业工资股;下设企业养老保险所、失业保险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工伤保险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所、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有干部职工151人,其中: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36人、中专12人、中专以下3人。党员56名,其中女党员13名。

长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表彰情况:

20024月被市政府授予“两个确保”和“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20033月被市政府授予“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优秀单位”;

20034月被省劳动保障厅授予“全省农村宿舍保险工作先进集体”;

20041月被市政府授予“劳动保障工作红旗单位”、“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20043月被省劳动保障厅授予“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三优”文明窗口先进单位;

20051月被市政府授予“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20061月被市政府授予“劳动保障工作优秀单位”;

20063月被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失业保险工作优秀单位”;

20064月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生产企业劳动用工治理整顿先进单位”;

20071月被省劳动保障厅授予“全省‘三优’文明窗口达标单位”;

20071月被省劳动保障厅授予“全省劳动保障工作集体一等功”;

20071月被市政府授予“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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