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贸局
 



经贸局主要工作职责

 

1)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协调工作;负责经济运行中生产要素的协调工作;组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2)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实施县产业政策,检查落实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

3)组织拟定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经济规章、政策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4)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商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研究拟定、组织实施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商业利用外资,制定工商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研究制定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行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实施当年的企业海外投资规划。

5)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拟定、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发展规划的法规、政策;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组织拟定和协调内外贸政策和进出口政策,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大宗、重要工业品、原材料的进出口实施管理,根据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计划调整;拟定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政策,指导企业并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县内外重点产品展销活动和电子贸易建设的指导和规范;指导广告业的发展;承担货运协调工作。

6)负责企业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拟定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和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发展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推进大型企业集团的组建;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组织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7)研究拟定监督企业国有资产的政策、规章、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8)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促进环保业发展;负责综合利用、项目上报,审查和减免税工作;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9)参与编制能源基地建设规划,统筹管理全县煤焦、电力、信息产业、医药行业规划,行业政策,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制定专项基金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全县煤、电、油、水、气等能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力度,做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11)根据有关规定,对煤炭、商贸、二轻进行行业管理。

12)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合作;负责经济技术协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13)组织制定专项基金相关政策;负责煤炭生产补贴和专项维护费的集中管理。

14)承担全县职工教育、经济干部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15)承担电力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职能。

16)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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