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执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林业信息,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长治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机构信息

1、领导成员工作分工

  名:冯书平      务:局长兼总支书记

工作分工:主管全局党政工作,兼管机关、人事、财务、办公室及司马木材检查站工作。

  名:琚己栋     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林政资源、森林防火、系统党务、纪检、政风行风、工会、妇女、老干部及下属单位工作。

  名:王文斌     务:总工程师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植树造林、林业技术推广、种苗繁育、森林病虫害防治及全县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和林业质量检验工作。

2、主要职责

长治县林业局是县政府林业行政职能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

绿化的相关政策,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拟定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负责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和审批;组织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封山育林等造林绿化工程;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太行山绿化工程;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国有苗圃及乡镇林业工作的机构建设和管理;协调指导各类林业基地、重点工程项目及义务植树的建设和管理。

    4)组织全县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它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管理全县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监督执行;调处林权争议,监督全县林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和上报审批。

    5)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省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全县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负责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报工作。

    6)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

    7)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8)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9)负责引进先进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社会交流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农林综合开发和扶贫攻坚等方面的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3、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办公室         办公电话:5603755

主要职责:⑴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事务。⑵做好上传下达,召集系统及机关各种会议。⑶拟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⑷负责行政文秘、档案管理、信息编发工作。⑸安排组织机关人员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⑹承担系统林业统计和计划生育工作。⑺负责机关人员考勤、卫生和安全工作。⑻负责机关水、暖、电、车等后勤管理工作。⑼根据局领导安排承办人事、劳资、考勤、职工福利等工作。⑽负责为局领导服务和上级来客接待服务工作。⑾做好领导安排的政风行风建设等其它各项工作。

机构名称:林政资源防火股    办公电话:5602119

主要职责:⑴贯彻执行并宣传、普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森林防火条例》等一系列林业法律法规,行使林政执法职能。⑵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清查,建立森林资源档案,掌握资源消长动态,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搞好林木采伐采前、采中、采后的监督、指导和服务。⑶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工作。搞好林地、林权登记、调处林权纠纷,办理林地征占用和林木采伐的现场勘测事项,并依法征收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费,维护好林地和林木所有权人的利益。⑷负责林业许可事项的核准审批。具体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林权证和狩猎证,审核征占用林地、木材经营加工、野生动物训养繁殖、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等事项的许可。⑸负责林政执法。搞好林政监察,严防乱砍滥伐、乱捕滥猎和侵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发生,依法查处各类毁林案件。⑹负责护林防火工作。搞好防火宣传和督促,健全机构,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防火设施和扑救能力建设,搞好火情监测,组织火灾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查处火灾案件。⑺完成局领导和市局林政科、消防科安排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植树造林股    办公电话:5603767

主要职责:⑴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实施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检查验收全县林业工程建设执行情况;统一领导本地区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全县各种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工作。⑵对县国营林场、国营苗圃及其它林业实体宏观指导。⑶承办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议书、编制和可行性报告的撰写、报批工作。⑷组织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太行山绿化、村镇园林化、通道绿化、经济林和防护林建设及植被恢复等各项林业建设工程的全面实施。⑸组织全县完成年度植树造林的各项任务。⑹负责全县林业工程的质量监督,组织完成年度造林绿化项目的检查验收。⑺完成局领导和市局植树造林科、林业工作站安排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技术推广站     办公电话:5603765

主要职责:⑴负责林业实用先进技术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工作。⑵组织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提高全县林业从业人员技术水平。⑶开展林业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方位服务。⑷负责全县林木种苗的繁育工作,搞好苗木生产。⑸负责名、特、优林木种苗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和推广。⑹负责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许可的上报审批工作。⑺负责制定全县技术推广和种苗工作计划,搞好工作总结汇报。⑻完成局领导和市局技术推广站、种苗站安排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办公电话:5603756

主要职责:⑴负责森防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防方针,积极提倡适地适树,营造混交林,选用良种壮苗,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种苗进行育苗或造林。对中幼林及时抚育,清除已感染的病虫害。有计划地封山育林,及时清理火烧迹地。⑵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的监测和预报工作。对全县的应施监测面积实施全方位监测,及时准确做出预测预报,使监测覆盖率达95%。⑶负责对全县森林植物的检疫工作,防止有害生物侵入。杜绝带有病虫害的苗木出圃,严防带疫木材的调入调出,把病虫害消灭在萌芽阶段,控制森林病虫害的蔓延,使全县的苗木、木材检疫率达98%。⑷负责对全县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消灭工作。发生爆发性及危险性病虫害时,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制定除治措施,科学合理地治理,确保全县的森林病虫害发生率不超10%,防治率在50%以上。⑸完成局领导和市森防站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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